静园位于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70号,始建于1921年.先后于1981年、2005年被天津市人民政府确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特殊保护级别的历史风貌建筑,也是首个按照《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进行整理的历史风貌建筑。在天津的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史上有着重要的意义。
静园由原北洋政府驻日公使陆宗舆所建,1929-1931年,曾是末代皇帝溥仪的居所。爱新觉罗.溥仪退位后在天津原日租界的张园和静园做寓公七年,张园的旧宅已付之一炬,静园是溥仪在津居住的唯一物证。静园见证了溥仪寓居天津的后期,一方面声色犬马,尽情享受现代生活的场景,一方面极尽能事、意欲复辟大清的活动。静园是研究溥仪从皇帝到公民的传奇一生的重要环节。
静园占地面积约301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900平方米,建筑风格以西班牙民居的元素为主,又掺杂了中国、日本木构建筑的特色,反映了20世纪20年代中国从封建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时期的建筑风尚和审美借趣,也反映了建造者和居住者的身伤及价值取向。静园在建设中采用了当时的天津地方材料,也有大量的外国舶来品。这些遗存对研究天津近代居住史、建筑史、建筑技术史均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末代皇帝溥仪离去后,静园又经多番易主,到本世纪初,已变成居住45户居民的大杂院。因建造年代久远,又经厉多次自然灾害,尤其是1976年的唐山大地震,静园存在严重的自然埙坏及人为损坏痕迹,虽经加固维修,但历史原貌保存较差。院内塔建违章建筑近600余平方米,居住环填和居住功能极差。经房屋安全部门鉴定,属于危险房屋.并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
为保护静园等一大批建筑文化遗产,天津历届政府均作了极大的努力.2005年7月20日.天津市人大大颁布了《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建立了一套高效有序的保护体系,将静园等746幢历史风貌建筑纳入了保护范围。同时市政府于2005年出资组建了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整理有限责任公司,针对损坏严重、急需保护的历史风貌建筑开展整理工作。2005年10月起,“风貌整理公司”对静园开展了腾迁整修工作,45户居民在腾迁中得到货币或房屋的妥善安置,提高了居住水平。整修过程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一方面将先进的现代技术和材料应用到老建筑中,对危旧墙体、构件进行加固、修缮;另一方面对建筑原有的房屋布局、建筑构件进行了妥善的保护。2007年7月,静园作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向公众开放,成为“近代中国看天津”精品文化旅游景点,也成为展示天津近代历史的一个重要窗口。
静园的整理和合理利用,完整地诠释了“保护优先,合理利用,修旧如故,安全适用”的天津历史风貌建筑整理原则。